外国专家短期来华邀请函办理指南

2020-06-08 国际交流合作处新版中文网站

外国专家短期来华邀请函办理指南



访问签证(F 字签证)

适用于来华从事管理、技术、科研、教学、指导、咨询等工作的外国专家,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签证入境有效期一般为签发之日起 90 180 天,即签证持有人必须在签发之日起 90 180 天内入境,否则签证将过期作废。每次入境后可在华停留时间通常有 30 天、60 天,或 90 天。

获得邀请函

外专在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 F 字签证,首先需要获得聘请单位的邀请信,或者广州市科技局出具的《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某些特殊国家的外专需要广东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被授权单位邀请函》。不同国家的使领馆有不同要求,建议外专申请签证前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咨询。

《短期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办理流程

1.外专确定来华前的30个工作日,学院在国际交流合作处网站下载《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材料清单》,填写暨南大学短期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



2.学院通过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项目管理科 行政楼71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4397375@qq.com


3.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材料后,向广州市科技局申请。



4.广州市科技局审核申请后,签发《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国际交流合作处收到邀请函后通知学院相关负责人领取

5.学院将《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扫描件或原件寄送给外专(根据不同领馆要求)


申请材料一览表:

  1. 暨南大学短期来华外国专家签证申请表

学院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1. 外国专家护照个人信息页

复印件

  1. 外国专家简历(中英文版)

简历需包含外国专家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

3.短期聘用合同或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中英文版)

邀请函需用暨南大学信纸打印,由邀请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邀请函应包含以下内容:外国专家职位情况、来华工作任务、在华活动日程、费用保障等(模板见附件)。

4. 外国专家来访日程安排

需包含工作地点,日程安排需具体到每日的上午/下午, 如该日无日程安排则写“休整”(模板见附件)。

5. 无犯罪记录承诺书(中英文版)

模板见附件

7.白底大一寸照片

仅需提供电子版,须为JPG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