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暨南大学2022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07-07 国际交流合作处中文网站

全校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广东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加快发展广东省来华留学教育,广东省从2013年起以省政府名义设立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以及《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拟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持有效外国护照在校攻读学历学位的国际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以及2022年新录取的国际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 未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等中国各级政府提供的奖学金资助(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除外)。

 

二、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不分等级;本科每人1万元,硕士生2万元,博士生3万元。

 

三、评选条件

(一)在读学生申请条件

1.暨南大学在读全日制学历学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 申请人已在我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满一年;在读期间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 申请人学业成绩优异,学习表现获得师生一致认可,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必须良好(70分以上),选修课不及格科目最多不能超过2门(含2门);

4.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部分直接用英语授课的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新生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学业成绩优异,来粤学习目的明确,并根据报考专业、自身兴趣和特长,制定了清晰的学习计划;

2. 本科新生申请人须获得高中以上毕业证书,年龄在30岁以下;

3. 硕士新生申请人须获得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

4. 博士新生申请人须获得硕士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

5. 具有相应的汉语水平并提供相关证明(英语授课专业不须提供)。

 

四、评选材料

(一)在读学生申请材料

 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一);

 2.2021-2022学年成绩单(自行打印;暨南大学教务处盖章原件);

 3.护照首页复印件;

 4.汉语能力证明(英语授课专业可不提交);

 5.个人原创心得感受,不少于1500字和5张照片,内容包括:在中国生活的经历,在暨南大学学习、参与校园活动、结交新朋友的感受和未来的学习计划等等

(二)新生申请材料

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

2.护照首页复印件;

3.最高学历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

4.最高学历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公章(复印件);

5.两封毕业院校推荐信,缺一不可;

6.汉语语言水平证明(即HSK成绩单,英语授课专业可不提供)

 

注:所有申请材料请按顺序提供;纸质版均为一式两份请勿双面打印,勿使用订书机装订;申请表中个人身份照片要求以电子形式粘贴,填写完成后,打印与其他所需文件一同提交,手写版将不予接收。

申请材料模板请参看附件。

 

五、评审程序

1. 学生申请。

学生自行填报申请材料,并提交至相应受理部门,学生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2年8月23日17:00

本科在读学生:学生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报党委学工部汇总;

研究生在读生、研究生新生:学生材料提交至学院,学院报党委研工部汇总;

本科新生:材料直接提交至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汇总;

2. 学校受理部门初审。

学院等初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整理好的学生申请材料与及排序后的推荐人《汇总表》《推荐人选名单》(详见附件)提交至校级职能部门汇总,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17:00

初审汇总材料包括:(1)奖学金推荐人选汇总表;(2)奖学金推荐人选名单;上述材料纸质版请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电子版请提供盖章后的扫描件。校级职能部门有其他要求的,以具体通知为准。

党委学工部:石牌校区行政楼322室,电话:020-85222126

党委研工部:石牌校区行政楼432室,电话:020-85223853;

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石牌校区行政楼404室,电话:020-85220130;

3. 学校复审。

学校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将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国际交流合作处确定校内拟推荐人员名单并进行校内公示,并将材料统一上报至广东省教育厅。

国际交流合作处:石牌校区行政楼722室,电话:020-85226165.

4. 广东省教育厅审核。

广东省教育厅将组织来华留学奖学金专家组对获得学校提名的奖学金拟推荐人员进行评审,经省教育厅与省财厅审核后最终确定生效。本年度奖学金的最终结果以省教育厅公布结果为准。

 

六、奖学金颁奖及发放

经广东省教育厅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将最终获得2022年度广东省来粤奖学金。学校将适时举办颁奖仪式,对获奖学生予以表彰。奖学金原则上在2022年内,根据学校有关财务规定,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


英文版通知:https://wsc.jnu.edu.cn/2022/0707/c23415a709533/page.htm 

 

 2022来粤奖评审-资料包 - 上网.zip

暨南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