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校内评审结果的公示

2022-05-18 国际交流合作处中文网站

各相关学院:

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并自评、学院初审、学校评审小组复核,现将我校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校内结果进行公示。

年审合格学生,下一学年继续享受奖学金在校学习;年审不合格学生,下一学年开学起暂停奖学金一年,但本人可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自费留校继续学习。中止期满前,经本人申请,可以参加当年的年度评审,如评审合格,经批准后,可以自下一学年起恢复发给奖学金。中止期满前,本人未申请参加当年的年度评审的,取消奖学金资格。

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或疑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向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为518日—520日。

校内初评结果将上报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复核。如8月底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结果有变化的,将另行公告。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0-85226165

邮箱:ocsc@jnu.edu.cn


(上网)2022暨南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审公示名单.pdf


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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