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与XX大学合作协议
位于XX的XX大学,及位于中国广州的暨南大学,为促进彼此的国际交流,签订本协议。
1.本协议的目的是发展学术和教育合作,促进两校之间的相互理解。
2.两所大学同意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交流活动。
(1)教师,研究人员和行政人员的交换
(2)交换学生
(3)开展合作研究项目
(4)进行讲座和研讨会
(5)组织会议和专题讨论会
(6)学术信息和资料交换
(7)促进其他双方同意的学术合作
3.与基于本协议的具体活动实施的发展将由双方具体负责的学院或部处另行协商和约定。双方同意根据各自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开展这些活动。
4.在条款2中规定的任何合作类型的实现需要相关大学的资源和财政支持。
5.任何在本协议下的合作研究活动如若带来任何潜在的知识产权,双方应寻求关于所有权和其他财产利益的一个公正和公平的方案。
6.本协定可进行修订,或以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后。
7.本协议有效期为从由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的五年有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将自动更新。
8.本协议可在其有效期内任何时间,由一方提前六个月以上通知另一方终止。
胡军教授 校长 暨南大学 日期 | _________________ Hernsoo Hahn, Ph.D. 校长 XX大学 日期 |